2007年2月2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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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浙江应有“评分表”
访省政协委员宓雪军
本报记者 曹志男/文 陈立波/摄

  和谐浙江应该具备一套评价标准体系,老百姓则是和谐的打分员。昨天,省政协委员、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宓雪军就自己在这次政协会议中提出的这个提案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和谐浙江和谐到怎样的程度?老百姓的评价最有说服力,而如果有了一套具体的评价体系,那么老百姓就能为和谐打分,将和谐量化地反映成数字。”宓雪军委员告诉记者,他了解到,目前,北京、南京等城市已经建立了评价和谐的体系,像北京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了三大类,幸福指标等被直接纳入了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里。而深圳则设计出我国首个城市和谐指标评价体系——和谐深圳评价体系。
  宓雪军认为,作为和谐的一张“晴雨表”,我省应该尽早地开展这项工作。
  我省的和谐评价体系应包括人均GDP、经济增长率、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经济与效率指标,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咨询率、公务人员廉洁率、重复上访率等行政满意度为主的民主与政治指标也是体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同时,环境保护为主的人与自然环境指标以及社会安全、社会保障指标也应纳入和谐浙江评价体系。
  “有了量化的统计指标,还应有主观心里感受问题。”宓雪军表示,幸福感、公平正义度、诚信友爱度等老百姓的感受也十分重要。“而建立起这样的评价体系,和谐将成为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